定式公证书格式 十二式之三(公证文书范本——定式公证书格式十二式之三)
一、标题
定式公证书是公证人依照法律规定,对某一特定事项所作出的确认证明。下面是关于定式公证书格式的介绍。
二、正文
1.书头
定式公证书书头中包含“公证书”三字,并注明公证人的姓名、职务等信息。格式如下所示:
中华人民共和国
公证书
×××市/区/县/乡镇(街道)
公证人:(公证人名字)
职务:(公证人职务)
公证时间:(公证时间)年()月()日
2.证明标识
定式公证书应明确所证明的事项,一般由证明标识和证明内容两部分组成。证明标识是一项明确的标示,证明内容则进一步说明具体内容。格式如下所示:
证明标识:(需证明的事项)
证明内容:
(具体的证明内容)
3.证明结果
定式公证书的证明结果应按照法律规定明确确认,并由公证人签名、盖章。格式如下所示:
证明结果:
经本人核实,证明标识所涉及的事项属实,并已在当事人面前予以确认证明。
公证人签名:(公证人签名)
(公证人职务)(公证章)
三、结语
定式公证书应当严格按照公证法的规定进行起草和格式设计。在书写过程中,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和公证人员的职业要求,确保公正、严谨、合法。
结尾
以上就是关于定式公证书格式的介绍,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。如有不足之处,敬请指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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